据《福建日报》2014年4月4日报道:财政部力推的PPP(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模式正在全国多个省市推进。哈尔滨和洛阳作为试点城市,已经通过多个项目先行实践总结经验,而黑龙江、河南、浙江、湖南、福建、上海等多个省市正在密集展开调研,着手筹备项目。
 
  据了解,PPP是政府和私人企业之间为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基于具体项目的合作融资模式,适用于具有长期稳定收益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PPP具有三大特征:一是伙伴关系,二是利益共享,三是风险共担。目前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的财政部门都专门设立了PPP管理机构,负责推动PPP模式发展,履行研究设计、项目储备、融资支持、招投标管理、争议协调等职责。
 
  财政部力推PPP模式有其背景和深意。我国各地加快推进城镇化过程中普遍面临着融资难题,“土地财政”饱受批评、地方投融资平台快速形成巨量的地方政府债务。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迅速攀升,运用PPP的机制创新,针对适合项目选择性地适当降低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有助于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减少地方债压力。”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告诉记者。
 
  值得注意的是,PPP绝非万灵药,如果不妥善设计和实施,可能给地方政府带来风险。“技术不规范、商业可行性不匹配、风险分配机制缺失、项目准备不充分等一系列因素都可能造成PPP项目失败。”亚洲开发银行行长中尾武彦此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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