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市财政局切实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财政怎么办”作为一项新课题、新任务去研究部署,坚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财政大有可为”的信心决心,明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财政保障要先行”的工作思路,立足财政职能,采取三项措施,全面促进我市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壮大首府财政实力,强化创建工作财力保障。将收入任务分解下达至各区(县)和各收入部门,并要求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坚决予以完成,确保今年地方财政收入236亿元、增长20%;一般预算收入180亿元、增长22%目标任务完成。建立起增收节支和开源节流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完成“十二五”我市地方财政收入达到420亿元的目标任务。
 
  二是加快支出进度,全力保障改善民生和重点项目建设,夯实创建工作基础。今年涉及社会保障及就业、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等方面的经常性、固定性开支已足额安排到位,其中,教育投入、科技经费投入等已根据法定增长要求纳入年初预算予以保障。并统筹做好各类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安排落实工作,已明确今年市本级新增财力将主要用于安排解决大容量快速公交系统建设。今年以来,市本级涉及重点民生工作、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资金已拨付超过6.7亿元。由财政牵头负责的加大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经费投入工作任务已按期完成,连续两年提高了我市基层组织建设财政保障水平。
 
  三是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机关效能,为创建工作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当前,全市财政部门正采取多种措施规范和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今年上半年,财政资金管理业务流程检查梳理、清理整顿财政专户、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专项工作将集中开展,对涉及重点项目建设、改善民生等方面的资金拨付开辟“绿色通道”,积极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工作,督促各区(县)财政局根据财政部确定的45项支出预算目录做好预算公开,并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进一步扩大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范围,不断推进财政预算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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