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现有行政审批项目、制度进行清理规范,对2009、2010年度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和备案审查,为资金管理、资产处置事项提供规范的政策依据。
 
  二是完善财政管理机制。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促进培植财源,落实各项财税政策,积极做好政策、项目和资金争取跑办工作,推进财政各项改革。
 
  三是提高资金拨付速度。按照资金分配规范、适用范围明晰、管理监督严格、职责效能统一的要求,理顺资金拨付程序,精简工作环节,严格工作责任,做到财政资金“早分配、早报批、早拨付、早到位”,为我市重大项目建设和民生领域12方面100件实事开辟资金支付“绿色通道”。
 
  四是提升资金监管绩效。加强财政结余资金管理,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实施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全过程监管,对重点项目和民生领域资金进行重点监管,继续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五是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对涉及行政审批、资金支付等事项实行服务承诺。严肃机关工作纪律,力戒行政迟作为、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力戒“吃、拿、卡、要”不廉洁行为,建设“廉政、勤政、务实、高效”机关。
 
  六是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加大各项财政政策、法规政策、政务运行等方面的公告公开力度,积极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工作,督促各区(县)财政局根据财政部确定的45项支出预算目录做好预算公开,并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进一步扩大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范围,不断推进财政预算透明度。
 
  七是健全完善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岗位职责及工作规则,切实落实效能建设各项制度。立足财力可能改善硬件环境和工作设施,加快财政信息化平台建设推广工作。
 
  八是加快金财工程建设。对财政资金运行实施网上监控,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时效性,提高财政资金拨付速度和管理水平及网络日常维护工作。
 
  九是弘扬清正廉洁风尚。按照党风廉政建设总体要求及任务分工,深化制度改革,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对财政干部经常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廉政思想防线。
 
  十是提高干部能力素质。以“机关文化建设”为契机,打造“学习型、效能型、廉洁型机关”为目标,营造良好学习、工作氛围。制定完善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根据不同的培训目标、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开展分级分类培训,多层次、多渠道培训干部,提高财政干部素质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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