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乌鲁木齐市国税局关于印发〈推行<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工作方案〉的通知》(乌国税发〔2014〕120号)要求,我局对照《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对相关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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