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证一表,同步联办。积极落实简政放权制度,大力推行部门联合办证,派驻人员到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地税、国税、工商、质监四部门联合办证窗口,按照“一表申请、一窗受理、并联审批、三证同发、信息共享”的联办模式行使审批职能。对于企业设立登记,纳税人只需要填写和提交一套申请表格,质监、工商、国税、地税部门受理审核通过后一天内就可以分别为其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在税务登记证的办理中,国税、地税共同使用一个纳税人识别号码,共同发放一个税务登记证件,分别加盖国地税印章,一个窗口出件。办证环节中,地税部门还行使控税职能,对纳税人的注册资金一次性征收印花税,确保了税款的应收尽收。实行联合办证后,不仅缩短了办事环节,提高了办事效率,也降低了征税和协税护税成本,减少了审批、核查投入,有效防止了漏征漏管和税源流失现象的出现。
岗位整合,一窗通办。优先选配前台办税人员,将办税窗口增加到15个,对咨询服务、税务登记、申报征收、代开发票和发票发售等窗口进行整合,统一设定为“综合服务”窗口,实行“一窗通办”服务模式。调整后的“综合服务”窗口涵盖了咨询服务、税务登记、申报征收、代开发票、发票发售、二手房交易、税收减免、受理退税申请、签订网上划款协议等多种职能。
职能前移,繁事简办。按照《湖北省地方税务局涉税费事项工作规程》内容和要求,紧密结合办税服务窗口前移工作实际,从涉税服务事并对涉税前移工作行为进行了统一规范。
提速流转,立结快办。针对办税服务厅受理事项多、表证单书种类多、流转资料多的实际,召开征管服务协调会,明确界定各类资料的流转方式、时限、责任和要求,对纳税人领购发票、备案类税收减免等不需实地核查的事项在办税服务厅一次办结,对外来经营、注销登记、退还多缴税款等依申请需要实地核查的审批事项由办税服务厅受理后,通过征管系统将电子信息向税源管理单位推送,纸质资料则通过资料传递单向管理后台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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