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方便您办理涉税事宜,依据《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自2014年10月1日起,部分涉税业务的受理发生变化。
一、以下11项业务受理地点由原主管税务机关的政策法规和征管科变更到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
1.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审批
2. 《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开具
3. 《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开具
4. 《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开具
5. 《委托出口货物证明》开具
6. 《来料加工免税证明》开具
7. 《代理进口货物证明》开具
8. 《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开具
9. 《出口卷烟已免税证明》开具
10. 丢失出口退税有关证明补办
11. 《来料加工免税证明》核销
二、以下3项业务受理地点由市局企业所得税处变更到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
1. 《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申请
2. 《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受理
3. 《非居民企业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受理
特此公告。
合肥市国家税务局
2014年9月30日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
合肥国税局职务调整袁先柏任党组书记、局长 高顿教育 2014-12-17 09:52:02
-
合肥国税局召开全系统网络发票推行工作部署会 高顿教育 2014-12-17 09:50:52
-
合肥国税局现行全文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高顿教育 2014-12-11 14:50:37
-
合肥国税局关于成立依法行政工作[*{a}*]小组的通知 高顿教育 2014-12-10 09:43:49
-
合肥国税局市级纳税人学校开课通知 高顿教育 2014-12-10 09:39:21
热门评论
写评论
热门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