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税局日前就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国税系统和广大税务干部做到“四个结合”,切实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一是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准确把握《条例》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各项要求,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勤俭节约的浓厚氛围。
 
  二是与全市国税系统各项税收工作相结合。专题研究贯彻《条例》的具体措施,把勤俭节约、反对浪费体现到具体行动上与具体工作中。
 
  三是与教育培训工作相结合。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税务培训的重要内容,让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进教材、进课堂,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成为党员干部的普遍共识和自觉行动。
 
  四是与税收宣传工作相结合。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正面典型示范引导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使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抵制奢侈浪费行为。
 
  近日,该局还发布了《关于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机关干部职工出京开展公务活动的审批管理、差旅费报销流程,详细规定了对外公务接待涉及的住宿、用餐、用车、费用结算等事项。
 
  文章来源: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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