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国税局根据党中央“八项规定”和整顿“四风”的要求,出台了强化节日廉洁自律、制止奢侈浪费的二十条禁令。
 
  一是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二是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减少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三是严禁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严禁向下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转嫁、摊派、报销各种费用;四是严禁公车私用和[*{a}*]干部擅自驾驶公车;五是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酗酒闹事,严禁用公款参加消费娱乐活动;六是不得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七是不得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含台历、挂历、台历记事本)等物品;八是不准接受纳税户的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九是不准利用职权向纳税户压价购买商品或赊欠货款;十是不准利用职权向纳税户借钱借物和无偿占用财物;十一是不准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以及工作调动、过生日、迁新居等机会大操大办,挥霍浪费,或借机敛财;十二是不准违反规定及借用公款建私房,不准利用职权多占住房和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住房;十三是不准拖欠公款;十四是不准为家属、亲友及他人的有关纳税事项说情;十五是不准违反规定买卖股票;十六是不准接受下级单位的礼金和有价证券,不准把单位用公款办理的信用卡归个人使用;十七是不准用公款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高消费的娱乐活动;十八是不准经商办企业及在纳税户中入股分红;十九是不准收取回扣、中介费、好处费;不准享受纳税户的福利待遇;二十是不准在各类经济实体中兼职(包括名誉职务),个别经批准兼职的,不得收取任何报酬。
 
  全省各地国税机关在2014年元旦期间进行了一次彻底的作风整顿和廉洁自查,落实中呈现“三个到位”。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
  全省各地国税机关高度重视、积极贯彻、着力落实,甘南、高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国税局召开职工大会专题学习《通知》要求;白银国税要求干部职工深化思想认识做到两个“延伸”,即将党风廉政建设由工作时间延长到“八小时”以外,将廉洁自律的要求由工作圈延伸到生活圈、社交圈、爱好圈;天水市国税局通过以案说法、集中讨论、换位思考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找准本职工作与服务税户、服务基层、服务大局的结合点,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明确服务规范;兰州新区国税局以牟局长提出的“三个新”要求为目标,夯实廉政基础,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
 
  二是整改措施到位
  全省各地国税机关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干部职工过上风清气正的“廉洁年”。武威市国税印发了《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 切实提高全市国税系统工作质效实施意见》和《武威市国家税务局机关杜绝铺张浪费厉行勤俭节约实施办法》,修订了会议、接待、财务管理、车辆管理、政务公开等制度,在全局大力开展节约一分钱、一张纸、一度电、一滴水“四个一”活动;酒泉市国税采取“面、线、点”相结合的立体化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将省局二十条禁令融入节日祝福,向全体干部职工发出469份“清风伴我过新年”廉洁自律倡议书,并请职工家属予以配合;摘录涉及与纳税人有关的禁止性规定,编写成“清风伴我过新年”短信提示,依托12366短信平台发送向95 %的纳税人发送短信3720条,诚恳接受纳税人的监督。定西、陇南国税局以党组民主生活会为载体,在班子成员内部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通过剖析在“四风”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整改落实的意见和措施等,以身作则开展反“四风”行动和落实廉洁自律政策规定;嘉峪关、金昌、临夏、张掖国税局成立税风税纪督察小组,结合“三清三察三审”工作,采取专项检查、定期抽查、暗访等多种方式,严肃查处反映税务人员的“四风”问题;兰州市国税局对[*{a}*]干部与群众保持密切联系提出要求,要求局[*{a}*]在两节期间必须深入到基层一线,深入到困难群众当中,具体了解干部群众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平凉、庆阳国税将“铁面执纪、纠正‘四风’”工作纳入近期重点工作,同时拓宽信访举报和内外监督渠道,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三是追究责任到位
  严肃责任追究、加大惩处力度,省国税局针对节日期间的违纪行为将采取先办后查、快查快办的方式,彰显了省局惩治腐败的决心。全省各地国税机关坚决贯彻省局加大惩处力度的工作要求,严肃工作纪律,加大行政问责力度,落实重大违纪案件直报快报制度,及时通报和曝光典型案例。
 
  文章来源: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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