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8条的规定,除按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
 
  (一)、开立银行账户;
  (二)、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三)、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四)、领购发票;
  (五)、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六)、办理停业、歇业;
  (七)、其他有关税务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8条的规定,除按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
  1、开立银行账户;
  2、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3、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4、领购发票;
  5、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6、办理停业、歇业;
  7、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