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起,省财政厅统一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目前未换发的旧版会计从业资格证已被全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锁定,即使参加了继续教育学习并通过考核,也无法进行登记;已换发2009版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视同已完成2009年以前的继续教育,即应自2009年开始进行继续教育。
 
  按照省财政厅的统一要求,2009-2012年的继续教育设定为2年一周期,即2009-2010年为一个周期,2011-2012年为一个周期。每个周期对应不同的科目,但未具体规定其中的某一年对应哪些特定的科目,(所以部分人理解上的“选择学习某一年的继续教育”是不准确的,正确的理解应该是明确选择学习本周期内“某一科”科目)会计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取学习科目,安排学习次序,但应确保每年学习时间在24小时以上,并在2年周期结束时,完成本周期内应学的所有科目。
 
  需要注意的是,学习科目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财政部门可能根据新的政策方向或客观需要增补或调整继续教育科目,如2011-2012年省财政厅增补《防治小金库知识》和《小企业会计准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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