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在市政务中心导办台抽号后,到市财政局窗口申报材料。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材料初审合格后予以受理,发放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2.审核申报材料;
3.现场踏勘;
4.首席代表签署年检意见;
5.窗口通知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在市财政局窗口领取年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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