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我市出台了支持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办法,同时会同市级相关部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2014年7月18日,我市与国开行签订了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298亿元合同,截止目前,已有23个项目符合国开行贷款发放条件,曲江、高陵等12个区县签订融资合作协议,国家开发银行累计发放贷款25.67亿元。开行贷款的到位,增加了我市棚户区改造资金的筹集渠道,为我市尽早完成棚户区改造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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