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正式开通江苏国税局政务微博微信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移动互联网新媒体税收宣传、纳税服务和舆论引导的作用,江苏国税局正式开通政务微博微信,现将有关使用情况通知如下:
一、江苏国税局政务微博名为:江苏国税。微博网址为腾讯微博:http://t.qq.com/jiangsuguoshui;
二、江苏国税局政务微信名称:江苏国税。登录“微信”——点击——“通讯录”——“添加”——“查找公众号”——搜索“江苏国税”——加关注。或扫描江苏国税政务微信二维码进行添加。
江苏国税局办公室
201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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