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人事考试网主要职责为主管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l.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制定技工学校年度指导性招生计划。
  (二)划出的职责。
  l.将原人事劳动保障厅负责的出境就业管理、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审批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划入省商务厅。
  2.将技工学校评估认定工作交给社会中介组织。
  (三)加强的职责。
  1.加强公务员事务管理的有关职责和政府奖励具体工作职责。
  2.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职责,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
  3.加强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
  4.加强统筹人力资源市场发展和规划,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5.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责,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推进甚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6.加强促进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
  7.加强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和协调农民工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政策法规规章及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定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和信息工作。
  (三)负责全省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全省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筹拟定全省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全省统筹办法,统筹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省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人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全省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拟定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回国人员来琼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 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定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定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贯彻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省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监督检查,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十三)负责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队伍建设。
  (十四)承办省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检查指导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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