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规定,我厅于2014年11月10日作出准予设立陕西皓圣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会计师事务所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陕西皓圣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  执业证书编号:61010143。
 
  三、  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四、  主任会计师姓名:张昚。
 
  五、  各合伙人的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为:王永胜(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610100180003)、张昚(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610000390599)。
 
  六、  注册资本/出资总额(万元):参佰万元整。
 
  七、  经营地址:西安市碑林区朱雀大街78号豪盛大厦A座1904。
 
  陕西省财政厅
  二0一四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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