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9日,北京师范大学召开业绩奖励综合改革推进会。校长董奇主持会议。人事处、财经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社会科学处、科学技术处等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以及36个学部院系所的负责人、人事干部等70余人出席会议。
 
  董奇校长介绍了学校实施业绩奖励综合改革的背景、思路、原则和要求,指出业绩奖励综合改革是学校根据国家教育体制改革及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为落实学校第十二次党代会要求和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目标而采取的重要举措,是学校综合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业绩奖励综合改革在进一步明确学校、院系、教师的责权关系基础上,为建立“以院系为主体,以绩效为核心”的奖励体系进行了有益尝试,有助于理顺学校和院系的关系,有助于激发院系活力,有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
 
  人事处负责人解读了《学校业绩奖励综合改革办法》及其配套的五个子文件,就实施原则、主要内容、工作安排等做了具体部署,特别就业绩奖励对应的人员范围、基本工作量要求等做了统一说明。
 
  为切实减轻院系工作负担,方便教职工业绩申报,今年的重大业绩奖励和院系一般业绩奖励工作将通过学校人力资源系统进行填报和审核。会上,人事处对各院系人事干部进行了专门的工作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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