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是‘有林无材可采、有植被但不保水’;在人力、技术、工具和资金层面上,国有林业也都面临着一些问题。”在全国政协委员、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杜婕看来,只有将国有林管理权与经营权分离,根据现有国有林业企业的具体职能分别设计其改革途径,国有林业才有望“重焕生机”。
 
  在杜婕看来,国有林业在中国是一个特殊行业,它不同于一般的生产产业,也不是一个完整的事业性系统。它把公益事业性责任和林场企业性职能集于一身,既要保证森林覆盖的总量,又要砍伐林木养活成千上万的人口;既要代理国家行使国家森林所有权利,又要以林业企业身份获得利润和维持职工的收入;既要维持企业的运行,又要代表国家进行林业行政执法。“不仅没有保护好森林,而且国有林业企业自己也难以为继,正是由这些矛盾所导致。” 她说。
 
  据了解,为了“对症下药”,杜婕仔细研究了之前出台的《伊春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江西全南县林业改革方案,她向记者介绍说:“‘伊春改革’没有得到社会和国家认可,是因为它没有突出改革成效的缘故。而‘江西林改’之所以引人关注,主要是因为它把国有林的管理权与经营权分离了,这其中的经验和教训都值得我们总结。”
 
  杜婕建议称,应该对国有林业的企业化管理职能进行企业化改革,其中,加大林下经济规模化经营发展和成立种植养殖合作社应该成为企业化改革的“方向”所在。“只有吸收社会资金与林地使用权捆绑在一起,才能把林下经济做大做强,才能长久发展下去。”她说。
 
  “事实上,作为基础性原材料供给行业,虽然林业吃了很多大自然的红利,虽然它一直为国企改革和社会经济体制改革提供经济支持和稳定性,但它自身的改革却滞后了。”杜婕最后说,“国有林业企业改革关系到经济发展、政治稳定和民生改善。要完成改革,还必须在《森林法》的框架下构筑完成可操作的法律条例,我希望具有实际操作性的国有林业企业改革方案尽快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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