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以来,国务院连续出台了《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和《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对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提出了新的、更加明确的规定,财政部也对清理甄别地方裁量债务做出了具体部署和安排。对此,吉林台记者姬楠围绕“加强我省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这一问题采访了我省政协委员杜婕。请听报道:
 
  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新机制,是中央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做出的重大决策,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政策的调整为我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带来了机遇,形成了加快改革的倒逼机制,有利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驻我省全国政协委员、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生导师杜婕:其实两年前,我就提出地方债的问题,它的重要意义就会说有助于解决我们未来产业结构的调整,更加的市场化,更有助于推动混合经济的发展,还有助于防范金融风险,我觉得这个很有意义。
 
  杜婕建议,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抓住机遇,深化改革,利用好国家有关加快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政策,尽快建立“借、用、还”相统一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杜婕:建议在明年1月1号新预算法实施之前尽快进行调整,将原有存量的地方性债务分类的纳入预算,要从下到上的加强预算的硬约束管理。在信贷资产证券化不断扩容的趋势下,要尽可能的让地方政府持有这个股权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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