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全县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管体系,商河县于2014年10月建成两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并于2015年1月正式投入使用。
 
  根据环境空气点位设置原则,两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分别设置在县环保局和县油区管理委员会。空气自动监测站全天候、连续性对空气中的PM10、PM2.5、SO2、NO2、CO和O3等6项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进行自动化监测。空气自动监测站的建成运行,能够及时、快速、准确地反映县域内环境空气质量,为研究城市空气质量变化趋势、了解城区空气污染动态、评价空气污染影响以及污染控制措施的效果提供支持。
 
  经过一个月的运行,由监测结果可知,商河县环境空气质量基本符合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主要污染物为PM2.5,其次是PM10和SO2。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