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对此进行了专门解读,认为中国对地方政府债务进行QE可能性不大,除非出现不可控的情形。未来处理存量债务的方式主要还是依赖资产证券化、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购置不良资产、股权置换债权等方式,处理方式应该是温和和渐进的。理由有四:
 
  ①做法与中国[*{a}*]人执政思路不一致:未来市场化改革的核心是为了逐步打破刚性兑付,不仅不会有中国版QE,未来甚至会开启有限违约模式。
 
  ② 法理不合:中国人民银行法29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
 
  ③与当前货币政策基调不符:资金面偏紧,近期公开市场操作暗示,央行无论在“量”的工具还是“价”的工具使用上都比较谨慎。在强美元背景下,可能有人民币贬值压力的考量,货币政策应该不会突然跳向QE。
 
  ④道德风险问题:全面QE救助地方政府债务会产生严重的道德风险问题。43号文明确强调:“要硬化预算约束,防范道德风险,地方政府对其举借的债务负有偿还责任,中央政府实行不救助原则。”大规模QE有违新一届政府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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