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外资药企内部人士告诉记者,像GSK这样采取极端手段直接裁员的情况并不多见,大部分外资药企不会这么着急赶人,往往采取人员自然流失这样更为温和的处理方式裁员,这样就不会牵扯到法律问题。
 
  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贾宝军表示,根据劳动法,需要裁员20人以上或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须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听取意见。如果涉及100多人的裁员而没有向当地人社部门报备,肯定是不合法的。
 
  另据记者了解,“行贿门”事件曝光后,GSK在二线城市市场几乎失守。加之GSK中国去年就宣布,医药代表的工资不再以个人销售指标完成情况为依据,更降低了市场竞争力。
 
  “多数外资药企的核心技术和产品都在公司总部,其中国分公司的工作更多是销售和市场,至多是售后技术支持或项目实施,而现在中国本土的药企在迅速成长,加之政策壁垒的保护,外资药企已越来越失去竞争力了。”一位资深医药分析师表示,“GSK已经把亚洲总部选在新加坡,重点布局东南亚,裁员也是不想在中国牵扯太多精力。”
 
  文章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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