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人[2008]23号文件精神,经财政部党组批准,任命张天犁为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任职试用期为1年。6月5日上午,财政部人教司副司长张猛宣布了部党组关于张天犁同志任职的决定,并介绍了张天犁同志的工作简历。税政司司长史耀斌对张天犁同志的任命表示祝贺,同时相信天犁同志一定不会辜负部党组的信任,在新的岗位上做出更大的成绩。
 
  高一斌院长、秦荣生书记、董晓朝副院长及张志刚院长助理分别表示,感谢财政部党组对学院[*{a}*]班子建设的高度重视,并对张天犁副院长的到任表示热烈欢迎。同时,将全力支持张天犁副院长的工作,团结协作,创造愉快、健康、向上的工作环境,将学院建设得更好。
 
  张天犁副院长表示,来到学院工作后,将继续加强学习,转换角色,尽快适应学院的工作,与其他几位学院[*{a}*]一起,为学院的发展做出贡献。
 
  税政司副司长王建凡,人教司花向荣调研员及学院副处级以上干部出席了仪式。
 
  本文来源: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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