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六条”的核心是调整结构稳定房价。对于解决价格增长过快的方式,应该从规划入手,提供各区域配套功能合理到位的房屋供给,这样也能达到平抑房价的目的。乔新生指出,一个城市房地产发展的快慢,固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城市经济发展的好坏。
 
  但是,如果房地产作为城市居民最基本的消费品价格增长过快,那么有可能会导致经济环境恶化,经济增长速度放缓甚至可能会出现经济停滞的现象。所以,绿色规划才是楼市根本,这个规划,必须是有计划的,功能设计上到位的。
 
  住房贵,要检讨规划
 
  住房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公共产品或者准公共产品,如果一个城市绝大多数居民收入不足于购买维持其体面生活的住宅,那么,市政当局就应当检讨自己的做法,通过修改城市规划和建立集体谈判的机制,*5限度地满足城市居民住房需要。在没有制订科学的城市规划,或者城市规划得不到贯彻落实的情况下,片面依靠财税或者金融手段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宏观调控,不可能产生实际效果。
 
  例如,国际组织众多的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为了防止外国政要大量在当地购买高档住宅,从而在整体上拉升城市房地产市场价格,布鲁塞尔当局通过必要的城市规划,在保留具有历史意义的古老建筑的基础上,由政府出资建造商品房,并且以合理的价格向本国居民出售这些房屋。
 
  也有一些反面的例子,如某些城市的规划,以摊大饼的形式发展,在兴建新区时,政府不是先以区域功能配套为主导进行建设,而是卖地。后来某些新区房地产全面开发后,才发现除了晚上住在这里之外,其它功能一应缺失。最后,功能缺失导致更多的人搬到功能配套成熟的区域,造成某个区域楼价攀升。
 
  保护弱势是规划的职责所在
 
  政府在房地产开发方面,并不能总是完全依赖市场竞争。对于弱势群体来说,他们肯定是竞争中的牺牲者,通过规划达到保护弱势,才是城市绿色规划深层含义。在发达国家,为了防止弱势群体露宿街头,或者成为房地产按揭贷款的奴隶,政府会通过修改城市规划或者增加住房补贴的方式,满足居民最基本的住房需要。
 
  但是,目前国内,包括现行的“国六条”中,更多是通过提高房地产开发和销售环节的贷款利率,即抑制需求来达到抑制房地产市场的价格的目的。这可能会产生适得其反的效果,道理非常简单,作为以经济增长型为导向的地方政府,以目前房地产为经济支柱的地位,地方政府并不愿意出现行业的衰退。
 
  那么,地方政府会通过采用改变城市规划,或者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将开发商面临的问题转移到消费者身上。对于强势的地方政府和城市房地产开发商来说,则不会因为中央政府实行信贷或者财税调控政策而受到损失。
 
  规划,要成为“绿色”意味深长
 
  城市规划是城市房地产开发的基础,要“绿色”化,考虑的不单是规划上功能配套的齐全,也要考虑到可持续发展的规划思路。对于国内的房地产市场来说,问题的根本所在是,要优先满足城市居民基本的住房需要。
 
  如果不在城市规划上做文章,不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那么,很可能会出现“需要住房”的城市居民无房可住、而大量的投机商人占有城市中心商品房的不合理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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