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小企业会计准则》相关意见座谈会
 
  为落实财政部《关于征求<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财会便〔2010〕65号)文件要求,省财政厅会同省中小企业办,于12月14日在济南召开了征求《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相关意见座谈会。省中小企业办有关[*{a}*]、部分小企业代表及长期从事会计制度、准则研究的高等院校教授、会计师事务所的同志共16人参加了座谈会。
 
  会议分析了目前小企业执行会计制度的现状,研究了财政部《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的重大变化及其意义,讨论了有关意见和建议。同时,结合各主管部门的行政职能,研究提出了《小企业会计准则》颁布实施时,各部门应出台的配套管理措施。
 
  与会代表普遍认为,财政部制订《小企业会计准则》,充分体现了对小企业的重视和关注,准则中会计科目及财务报表的简化,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等,符合小企业的经营环境与经营特点,可以更好地满足外部信息使用者对于会计信息的需求,使企业的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更加统一。这些做法,对于进一步规范小企业会计行为,提高小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公平税负,促进小企业健康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期间,代表们在认真学习准则内容的基础上,就减值准备、历史成本原则、借款利息资本化、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核算等方面,提出了很多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座谈会的成功召开,对《小企业会计准则》制订和加强我省小企业会计管理工作都将发挥积极作用。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