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职能介绍
直属分局

  一、配合做好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政策调研,参与公务员医疗补助及机关事业单位家属统筹医疗政策调研,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各项社会保险费、职业年金等征收和退转工作;承担市属机关、财政核拨经费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家属统筹医疗费的筹集工作;负责上述项目的待遇审核和支付。

  三、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伤亡认定、待遇核准及抚恤金、丧葬费、遗属困难补助核准以及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核准和支付。

  四、承担行业统筹企业人员、机关临聘人员、内部退养人员、保险行业营销人员等特殊人员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承担驻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社保工作。

  五、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身份人员的退休审核工作;负责企业提前退休审批、待遇审核和支付工作,负责企业离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支付。

  六、负责离休人员、一至六级残废军人与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组织实施工作。

  七、负责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企业欠薪保障费的组织实施工作。

  八、负责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九、负责社会保险档案的管理。

  十、指导市社保局各派出机构(各区分局、社保站)做好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业务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专项补助事项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福田分局

1、贯彻执行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下达的工作任务及计划。

2、拟订辖区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家属统筹医疗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经办辖区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参保和费用征收,公务员医疗补助费和家属统筹医疗费的征收以及相应险种项目待遇的审核、服务、管理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4、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委托,负责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和员工遵守执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处理违规行为。

5、负责做好辖区用人单位员工工伤康复、工伤预防管理工作;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委托,做好辖区用人单位员工工伤认定工作。

6、对辖区约定医疗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医疗服务进行管理和检查监督。

7、协助做好参保单位因工受伤人员劳动能力和伤残等级评定工作。

8、负责辖区社会保险方面的咨询、投诉和信访工作。

罗湖分局

1、贯彻执行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下达的工作任务及计划。

2、拟订辖区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家属统筹医疗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经办辖区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参保和费用征收,公务员医疗补助费和家属统筹医疗费的征收以及相应险种项目待遇的审核、服务、管理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4、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委托,负责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和员工遵守执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处理违规行为。

5、负责做好辖区用人单位员工工伤康复、工伤预防管理工作;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委托,做好辖区用人单位员工工伤认定工作。

6、对辖区约定医疗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医疗服务进行管理和检查监督。

7、协助做好参保单位因工受伤人员劳动能力和伤残等级评定工作。

8、负责辖区社会保险方面的咨询、投诉和信访工作。

南山分局

1、贯彻执行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下达的工作任务及计划。

2、拟订辖区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家属统筹医疗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经办辖区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参保和费用征收,公务员医疗补助费和家属统筹医疗费的征收以及相应险种项目待遇的审核、服务、管理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4、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委托,负责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和员工遵守执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处理违规行为。

5、负责做好辖区用人单位员工工伤康复、工伤预防管理工作;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委托,做好辖区用人单位员工工伤认定工作。

6、对辖区约定医疗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医疗服务进行管理和检查监督。

7、协助做好参保单位因工受伤人员劳动能力和伤残等级评定工作。

8、负责辖区社会保险方面的咨询、投诉和信访工作。

南山分局华侨城管理站

    主要职能是经授权承办辖区内企业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伤认定及待遇偿付、社保稽核、制证打单等业务

南山分局西丽管理站

  主要职能是经授权承办辖区内企业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伤认定及待遇偿付、社保稽核、制证打单等业务

南山分局蛇口管理站

  主要职能是经授权承办辖区内企业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伤认定及待遇偿付、社保稽核、制证打单等业务

盐田分局

1、贯彻执行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下达的工作任务及计划。

2、拟订辖区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家属统筹医疗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经办辖区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参保和费用征收,公务员医疗补助费和家属统筹医疗费的征收以及相应险种项目待遇的审核、服务、管理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4、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委托,负责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和员工遵守执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处理违规行为。

5、负责做好辖区用人单位员工工伤康复、工伤预防管理工作;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委托,做好辖区用人单位员工工伤认定工作。

6、对辖区约定医疗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医疗服务进行管理和检查监督。

7、协助做好参保单位因工受伤人员劳动能力和伤残等级评定工作。

8、负责辖区社会保险方面的咨询、投诉和信访工作。

宝安分局

1、贯彻执行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下达的工作任务及计划。

2、拟订辖区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家属统筹医疗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经办辖区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参保和费用征收,公务员医疗补助费和家属统筹医疗费的征收以及相应险种项目待遇的审核、服务、管理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4、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委托,负责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和员工遵守执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处理违规行为。

5、负责做好辖区用人单位员工工伤康复、工伤预防管理工作;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委托,做好辖区用人单位员工工伤认定工作。

6、对辖区约定医疗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医疗服务进行管理和检查监督。

7、协助做好参保单位因工受伤人员劳动能力和伤残等级评定工作。

8、负责辖区社会保险方面的咨询、投诉和信访工作。

宝安分局福永管理站

  主要职能是经授权承办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员工养老保险、工伤、医疗、失业、生育、统筹医疗以及农村养老保险等项社会保险服务工作。

宝安分局沙井管理站

  主要职能是经授权承办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员工养老保险、工伤、医疗、失业、生育、统筹医疗以及农村养老保险等项社会保险服务工作。

宝安分局石岩管理站

  主要职能是经授权承办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员工养老保险、工伤、医疗、失业、生育、统筹医疗以及农村养老保险等项社会保险服务工作。

宝安分局松岗管理站

  主要职能是经授权承办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员工养老保险、工伤、医疗、失业、生育、统筹医疗以及农村养老保险等项社会保险服务工作。

宝安分局西乡管理站

  主要职能是经授权承办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员工养老保险、工伤、医疗、失业、生育、统筹医疗以及农村养老保险等项社会保险服务工作。

宝安分局新安管理站

  主要职能是经授权承办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员工养老保险、工伤、医疗、失业、生育、统筹医疗以及农村养老保险等项社会保险服务工作。

龙岗分局

1、贯彻执行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下达的工作任务及计划。

2、拟订辖区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家属统筹医疗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经办辖区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参保和费用征收,公务员医疗补助费和家属统筹医疗费的征收以及相应险种项目待遇的审核、服务、管理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4、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委托,负责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和员工遵守执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处理违规行为。

5、负责做好辖区用人单位员工工伤康复、工伤预防管理工作;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委托,做好辖区用人单位员工工伤认定工作。

6、对辖区约定医疗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医疗服务进行管理和检查监督。

7、协助做好参保单位因工受伤人员劳动能力和伤残等级评定工作。

8、负责辖区社会保险方面的咨询、投诉和信访工作。

龙岗分局坂田管理站

  主要职能是经授权承办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员工养老保险、工伤、医疗、失业、生育、统筹医疗以及农村养老保险等项社会保险服务工作。

龙岗分局南湾管理站

  主要职能是经授权承办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员工养老保险、工伤、医疗、失业、生育、统筹医疗以及农村养老保险等项社会保险服务工作。

龙岗分局龙岗管理站

  主要职能是经授权承办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员工养老保险、工伤、医疗、失业、生育、统筹医疗以及农村养老保险等项社会保险服务工作。

龙岗分局南澳管理站

  主要职能是经授权承办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员工养老保险、工伤、医疗、失业、生育、统筹医疗以及农村养老保险等项社会保险服务工作。

龙岗分局葵涌管理站

  主要职能是经授权承办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员工养老保险、工伤、医疗、失业、生育、统筹医疗以及农村养老保险等项社会保险服务工作。

龙岗分局坪地管理站

  主要职能是经授权承办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员工养老保险、工伤、医疗、失业、生育、统筹医疗以及农村养老保险等项社会保险服务工作。

龙岗分局大鹏管理站

  主要职能是经授权承办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员工养老保险、工伤、医疗、失业、生育、统筹医疗以及农村养老保险等项社会保险服务工作.

龙岗分局管布吉理站

  主要职能是经授权承办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员工养老保险、工伤、医疗、失业、生育、统筹医疗以及农村养老保险等项社会保险服务工作。

龙岗分局平湖管理站

  主要职能是经授权承办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员工养老保险、工伤、医疗、失业、生育、统筹医疗以及农村养老保险等项社会保险服务工作。

龙岗分局横岗管理站

  主要职能是经授权承办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员工养老保险、工伤、医疗、失业、生育、统筹医疗以及农村养老保险等项社会保险服务工作。

龙岗分局龙城管理站

  主要职能是经授权承办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员工养老保险、工伤、医疗、失业、生育、统筹医疗以及农村养老保险等项社会保险服务工作。

光明分局

1、贯彻执行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下达的工作任务及计划。

2、拟订辖区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家属统筹医疗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经办辖区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参保和费用征收,公务员医疗补助费和家属统筹医疗费的征收以及相应险种项目待遇的审核、服务、管理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4、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委托,负责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和员工遵守执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处理违规行为。

5、负责做好辖区用人单位员工工伤康复、工伤预防管理工作;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委托,做好辖区用人单位员工工伤认定工作。

6、对辖区约定医疗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医疗服务进行管理和检查监督。

7、协助做好参保单位因工受伤人员劳动能力和伤残等级评定工作。

8、负责辖区社会保险方面的咨询、投诉和信访工作。

 

光明分局公明管理站

  主要职能是经授权承办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员工养老保险、工伤、医疗、失业、生育、统筹医疗以及农村养老保险等项社会保险服务工作。

坪山分局

1、贯彻执行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下达的工作任务及计划。

2、拟订辖区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家属统筹医疗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经办辖区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参保和费用征收,公务员医疗补助费和家属统筹医疗费的征收以及相应险种项目待遇的审核、服务、管理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4、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委托,负责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和员工遵守执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处理违规行为。

5、负责做好辖区用人单位员工工伤康复、工伤预防管理工作;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委托,做好辖区用人单位员工工伤认定工作。

6、对辖区约定医疗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医疗服务进行管理和检查监督。

7、协助做好参保单位因工受伤人员劳动能力和伤残等级评定工作。

8、负责辖区社会保险方面的咨询、投诉和信访工作。

坪山分局驻坪山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办事点
  主要职能是经授权承办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员工养老保险、工伤、医疗、失业、生育、统筹医疗以及农村养老保险等项社会保险服务工作。
龙华分局

  1、贯彻执行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下达的工作任务及计划。

  2、拟订辖区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家属统筹医疗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经办辖区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参保和费用征收,公务员医疗补助费和家属统筹医疗费的征收以及相应险种项目待遇的审核、服务、管理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4、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委托,负责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和员工遵守执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处理违规行为。

  5、负责做好辖区用人单位员工工伤康复、工伤预防管理工作;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委托,做好辖区用人单位员工工伤认定工作。

  6、对辖区约定医疗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医疗服务进行管理和检查监督。

  7、协助做好参保单位因工受伤人员劳动能力和伤残等级评定工作。

  8、负责辖区社会保险方面的咨询、投诉和信访工作。

龙华分局大浪管理站

  主要职能是经授权承办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员工养老保险、工伤、医疗、失业、生育、统筹医疗以及农村养老保险等项社会保险服务工作。

龙华分局光华管理站
主要职能是经授权承办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员工养老保险、工伤、医疗、失业、生育、统筹医疗以及农村养老保险等项社会保险服务工作。
龙华分局民治管理站

  主要职能是经授权承办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员工养老保险、工伤、医疗、失业、生育、统筹医疗以及农村养老保险等项社会保险服务工作。

大鹏分局

  1、贯彻执行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下达的工作任务及计划。

  2、拟订辖区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家属统筹医疗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经办辖区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参保和费用征收,公务员医疗补助费和家属统筹医疗费的征收以及相应险种项目待遇的审核、服务、管理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4、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委托,负责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和员工遵守执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处理违规行为。

  5、负责做好辖区用人单位员工工伤康复、工伤预防管理工作;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委托,做好辖区用人单位员工工伤认定工作。

  6、对辖区约定医疗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医疗服务进行管理和检查监督。

  7、协助做好参保单位因工受伤人员劳动能力和伤残等级评定工作。

  8、负责辖区社会保险方面的咨询、投诉和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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