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方式。凡参加考试的人员,均须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 网上报名
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国全面实行网上报名,跨省报名的考生可直接网上报名,不需另外办理手续。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13年4月10日至5月8日。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 http://www.acc.gov.cn)、“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http://kzp.mof.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规定的报名流程、要求录入报名信息和上传相片,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后交单位审核盖章。
(二) 报名确认
1、报考初、中级资格的考生持报名信息表以及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禅城区财政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0号2号楼)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缴费。
2、报考高级资格的考生持报名信息表以及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师等财会类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惠景城绿景一路26号三楼)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缴费。
报名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正确选择报名点:(1)工作单位在禅城区的考生报考初、中级资格的,选择报名点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发证机关选择市直或禅城区;(2)持禅城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在其他区工作的考生应及时办理调转手续,选择与工作单位属地一致的报名点;(3)报考高级资格的考生选择市直报名点。禅城区和市直报名确认时间均为2013年5月2、3、6、7、8日(节假日不接受报名确认)。
(三)报名方法及报名地点
报考人按报名流程要求和指引进行网上填报信息和上传相片,自主选择报考科目,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报考人持单位审核通过后(盖章签字)的报名信息表和应提交材料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缴费。
已取得部分中级科目考试合格者,在报考时必须填写上一年的档案号(否则考试成绩无法滚动计算)。
(四)准考证发放
网上报名系统开通网上打印准考证功能模块,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于网上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待财政部公布。
(五)2012年已办理延考申请并确认的考生,如仅考所延科目的,无需再报名,届时上网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如2013年有新增考试科目的,需按有关要求办理报名。
(六)收费
1、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规定,2013年度初、中级资格考试考务费按50元/科收取。
2、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同意省财政厅收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的复函》(粤价函〔2012〕1122号)规定,2013年度高级资格考务费按100元/人收取。
(七)考试用书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将修订印发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13年度考试。考试用书在“报名确认”时进行现场征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