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考点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考点二:中国区分居民与非居民的标准
考点三:土地增值税:*9转让的必须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第二个标准是它的产权发生转让;第三个标准必须取得转让收入。
考点四:印花税
关注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立合同人、立账簿人、立据人、领受人和使用人五种。
(1)立合同人,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鉴定人。
(2)印花税的税率包括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
考点五:契税
房屋交换:*9,以土地、房屋权属投资入股;第二,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第三,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第四、以预购方式或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时候。这四种特殊的情况也视同转移,也需要交契税。
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手写图示061-01
举例:如果A是开发商,将房子卖给B,双方签合同,双方都要交印花税,买方需要交契税,站在A的角度,如果取得收入要交土地增值税,还要交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如果A无偿赠送,不用交土地增值税。
考点六:房产税
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
(1)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所有的,集体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产权所有人、承典人均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2)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缴纳房产税。
考点七:城镇土地使用税
(1)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缴纳。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土地的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缴纳;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
不包括农民,仅限于城市、省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
考点八:城市维护建设税
计税依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税额,不包括所得税。
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如果纳税人违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有关税法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违法行为的经济制裁,不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
举例:甲企业应当交增值税,应当在4月10日之前交100万元的增值税,如果4月20日去缴,晚交税金的情况下,需要交滞纳金,滞纳金和罚款不属于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企业应交100万元的增值税,但只上报40万元的增值税,这个时候需要补缴60万元的增值税,在补缴增值税的时候,同时也需要对城建税进行补税。
受托方代扣代缴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代扣代缴的城建税是按照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的税率来执行。可能会考到判断题。
考点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考点二:中国区分居民与非居民的标准
考点三:土地增值税:*9转让的必须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第二个标准是它的产权发生转让;第三个标准必须取得转让收入。
考点四:印花税
关注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立合同人、立账簿人、立据人、领受人和使用人五种。
(1)立合同人,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鉴定人。
(2)印花税的税率包括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
考点五:契税
房屋交换:*9,以土地、房屋权属投资入股;第二,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第三,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第四、以预购方式或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时候。这四种特殊的情况也视同转移,也需要交契税。
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手写图示061-01
举例:如果A是开发商,将房子卖给B,双方签合同,双方都要交印花税,买方需要交契税,站在A的角度,如果取得收入要交土地增值税,还要交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如果A无偿赠送,不用交土地增值税。
考点六:房产税
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
(1)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所有的,集体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产权所有人、承典人均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2)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缴纳房产税。
考点七:城镇土地使用税
(1)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缴纳。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土地的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缴纳;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
不包括农民,仅限于城市、省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
考点八:城市维护建设税
计税依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税额,不包括所得税。
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如果纳税人违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有关税法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违法行为的经济制裁,不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
举例:甲企业应当交增值税,应当在4月10日之前交100万元的增值税,如果4月20日去缴,晚交税金的情况下,需要交滞纳金,滞纳金和罚款不属于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企业应交100万元的增值税,但只上报40万元的增值税,这个时候需要补缴60万元的增值税,在补缴增值税的时候,同时也需要对城建税进行补税。
受托方代扣代缴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代扣代缴的城建税是按照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的税率来执行。可能会考到判断题。

扫一扫微信,*9时间获取2014年初级职称考试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提醒
高顿网校特别提醒:已经报名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可按照会计职称复习计划有效进行!另外,高顿网校2014年会计职称考试辅导高清课程、高顿题库已经开通,通过针对性地讲解、训练、答疑、模考,对学习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分析、指导,可以帮助考生全面提升备考效果。
报考指南: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考指南
高顿题库:201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免费题库
考前冲刺: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试试题 考试辅导 考试招生专题
高清网课: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网络课程
报考指南: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考指南
高顿题库:201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免费题库
考前冲刺: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试试题 考试辅导 考试招生专题
高清网课: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网络课程
展开全文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
2018年经济法基础考试考点分析(5.12) 高顿教育 2018-05-18 15:39:54
-
2018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真题考点考生回忆整理(5.15) 高顿教育 2018-05-16 13:52:23
-
2018年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生育保险费的缴纳 高顿教育 2017-09-28 14:46:23
-
2018年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需要掌握哪些知识点 高顿教育 2017-09-26 18:19:58
-
2018年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劳动仲裁裁决的执行 高顿教育 2017-08-04 14:1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