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征缴
(一)社会保险登记
1.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自从成立之日起30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个人的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二)社会保险费缴纳
1.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2.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