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会计初级职称考试《超值无忧班》
  高顿网校为考生准备了史上最全的会计职称考试备考指南,轻松学习,简单、高效,让考试So Easy!了解详情》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为5月16日-20日,2015年初级备考已经开始,高顿网校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生打好基础,提高备考效果,特整理了2015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您学习愉快,考试顺利通关!
  2015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行政诉讼的审理和判决
  1.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3人以上的单数。
  3.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上述人员回避。上述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
  4.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提示: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意愿进行调解。
  5.审理行政案件,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参照国务院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定、发布的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发布的规章。
  6.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9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经批准程序。
  7.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9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9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8.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实行书面审理。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初级会计职称精品课程课程专业名称讲师试听
会计从业特色班
39363人选择该课程
《初级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全网最长课时网课+两套明星师资+3年超长学籍+保过协议
初级职称考试3个月必过
张老师|杨老师
会计从业名师通关班
93%的人选择该课程
《初级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初级职称考试无忧
高顿名师
初级职称免费试听 中级职称免费试听

  初级会计职称精彩推荐:

  2015年全国各省市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汇总

  2015年会计职称考试备考专题

  2015年中级职称考试新手指南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考攻略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