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会计初级职称考试《超值无忧班》
  小编导读: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为5月16日至20日,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临近,即将进入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倒计时44天,复习时间仅剩1个多月,备考完全进入紧张状态。今年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比往年提前,很多学员都非常不适应备考时间的缩短,有高顿,不必慌!高顿网校为各位考生搜集整理会计职称考试历年真题汇总,来帮助想要报考会计职称试,预祝大家都能顺利通过!进入题库》
  民事诉讼的诉讼管辖
  【考情分析】
  考频:★★★
  2014、2013年判断题;2010年多选题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基础》*9章总论第二节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的内容
  【高频考点】:民事诉讼的诉讼管辖
  1.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是根据案件性质、案情繁简、影响范围,来确定上、下级法院受理*9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大多数民事案 件均归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地域管辖;地域管辖又分为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和专属管辖等。
  (1)一般地域管辖,通常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
  (2)特殊地域管辖:《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九种属于特殊地域管辖的诉讼:
  ①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 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 属管辖的规定。
  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
  ③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④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⑤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
  ⑥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⑦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8到达地、航空器*8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⑧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8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⑨因海滩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8到达地法院管辖。
  ⑩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8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法院管辖。
  (3)专属管辖。专属管辖的案件主要有三类:
  ①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②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③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4)共同管辖和选择管辖
  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共同管辖)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的, 由“*8立案”的法院管辖。
  高顿网校温馨提醒:Duang~Duang~Duang~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即将开始,想知道如何应战吗?高顿网校为各位考生提供了最全面的初级会计职称题库,有它在手,还怕什么呢?想要了解这一史上最全面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题库吗?快来点击进入吧!>>>传送门在此快来点我呀
初级会计职称精品课程课程专业名称讲师试听
会计从业特色班
39363人选择该课程
《初级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全网最长课时网课+两套明星师资+3年超长学籍+保过协议
初级职称考试3个月必过
张老师|杨老师
会计从业名师通关班
93%的人选择该课程
《初级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初级职称考试无忧
高顿名师
初级职称免费试听 中级职称免费试听

  初级会计职称精彩推荐:

  2015年全国各省市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汇总

  2015年会计职称考试备考专题

  2015年中级职称考试新手指南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考攻略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