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导读:2015会计初级职称考试已经结束,我们即将迎来2016年的考试,很多小伙伴已经开始备考,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备考,高顿网校小编为了大家梳理了章节知识点,帮助大家高效备考。
  仲裁
  仲裁的概念和特征及适用范围
  (一)仲裁的概念和特征
  1.仲裁的概念
  仲裁是由经济纠纷的各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仲裁机构,对纠纷依法定程序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的活动。
  仲裁以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为基础;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的中立第三者(仲裁机构)进行裁判;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
  2.仲裁的特征
  1.以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为基础;
  2.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的中立第三者(仲裁机构)进行裁判;
  3.裁决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
  (二)仲裁的适用范围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下列纠纷不能提请仲裁:
  1.关于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3.下列仲裁不适用于《仲裁法》,不属于《仲裁法》所规定的仲裁范围,由别的法律予以调整:
  (1)劳动争议的仲裁;
  (2)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
  高顿网校温馨提醒:高顿网校初级会计职称题库,通过针对性地讲解、训练、答疑、模考,对学习过程进行全程跟踪、专家权威解析与指导,帮助考生全面提升备考效果。有它在手,还怕什么呢?想要了解这一史上最全面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题库吗?快来点击进入吧!>>>传送门在此快来点我呀
初级会计职称精品课程课程专业名称讲师试听
《初级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初级职称考试无忧!
高顿
名师
2016会计初级职称考试《上财名师保过班》-两门合报
2016《上财名师保过班》
全网最长课时网课+两套明星师资
3年超长学籍+保过协议!
初级职称考试3个月必过!
高顿
名师
2016初级会计职称《上财名师协议班》两门合报班-预售
2016《上财名师协议班》两门合报班
《初级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全网最长课时网课+两套明星师资
3年超长学籍+不过退费保障!
初级职称考试3个月必过!
高顿
名师
初级职称免费试听 中级职称免费试听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精彩推荐:

  2015年全国各省市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成绩查询

  2015年会计职称考试备考专题

  2015年中级职称考试新手指南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考攻略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