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精选内容:《经济法基础》之公示催告
【学员提问】
老师,您好,请问公示催告是普通诉讼的必经途径吗?
【老师回答】
尊敬的学员,您好:
公示催告是指在票据丧失后由失票人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以公告的方式通知不确定的利害关系人限期申报权利,逾期未申报权利,则权利失效,而由法院通过除权判决宣告所丧失的票据无效的制度或者程序,
普通诉讼是指丧失票据的人作为原告,以承兑人或者出票人为被告,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其向失票人付款的诉讼活动。如果与票据上的权利有利害关系的人是明确的,无须公示催告,可按一般的票据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公示催告不是普通诉讼的必经程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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