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大纲已经公布,高顿CPA研究院在*9时间对今年注会大纲变化进行了分析,以飨高顿学员。总体来看,经济法大纲的变化不大,没有从本质上产生变动影响,但是可以预计的是今年教材会进行细节上的调整。值得一提的是,关于CPA经济法最后三章大纲出现了新增内容和删减部分。现就2017年注会大纲经济法科目具体解读如下:
能力等级是对考生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的最低要求,分为三个级别:
(一)能力等级1——知识理解能力
是指考生应当理解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专业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原理和相关概念。
(二)能力等级2——基本应用能力
是指考生应当在理解基本理论、基本原理和相关概念的基础上,在比较简单的职业环境中,坚守职业价值观、遵循职业道德、坚持职业态度,运用相关专业学科知识解决实务问题。
(三)能力等级3——综合运用能力
是指考生应当在理解基本理论、基本原理和相关概念的基础上,在比较复杂的职业环境中,坚守职业价值观、遵循职业道德、坚持职业态度综合运用专业学科知识和职业技能解决实务问题。
一、法律基本原理 |
(一)法律基本概念 |
1.法的概念与特征 | 能力等级1 |
2.法律规范 | 能力等级2 |
3.法律渊源 | 能力等级1 |
4.法律体系 | 能力等级1 |
(二)法律关系 |
1.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 能力等级1 |
2.法律关系的种类 | 能力等级1 |
3.法律关系的基本构成 | 能力等级2 |
4.法律关系的变动原因 | 能力等级2 |
(三)市场经济的法律调整与经济法律制度 |
1.调整经济的法律制度的历史演进 | 能力等级1 |
2.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法律制度的基本理念与逻辑 | 能力等级1 |
在*9编法律基本原理中,能力等级要求不高,除了今年新增了法律关系的种类考试内容外,其余没有改动。
二、民法相关制度 |
(一)基本民事法律制度 |
1.民事法律行为制度 |
(1)民事法律行为理论 | 能力等级2 |
(2)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 能力等级3 |
(3)无效民事行为 | 能力等级3 |
(4)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 能力等级3 |
(5)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 能力等级2 |
2.代理制度 |
(1)代理的基本理论 | 能力等级2 |
(2)代理权 | 能力等级3 |
(3)无权代理 | 能力等级3 |
(4)表见代理 | 能力等级3 |
3.诉讼时效制度 |
(1)诉讼时效基本理论 | 能力等级2 |
(2)诉讼时效的种类与起算 | 能力等级3 |
(3)诉讼时效的中止 | 能力等级3 |
(4)诉讼时效的中断 | 能力等级3 |
(5)诉讼时效的延长 | 能力等级3 |
(二)物权法律制度 |
1.物权法律制度概述 |
(1)物权法律制度概况 | 能力等级1 |
(2)物的概念与种类 | 能力等级2 |
(3)物权的概念与种类 | 能力等级2 |
(4)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 能力等级2 |
2.物权变动 |
(1)物权变动的含义与型态 | 能力等级2 |
(2)物权变动的原因 | 能力等级3 |
(3)物权行为 | 能力等级3 |
(4)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 | 能力等级3 |
3.所有权 |
(1)所有权的概念 | 能力等级2 |
(2)所有权的类型 | 能力等级2 |
(3)善意取得制度 | 能力等级3 |
(4)动产所有权的特殊取得方式 | 能力等级3 |
4.用益物权 |
(1)用益物权概述 | 能力等级2 |
(2)建设用地使用权 | 能力等级3 |
5.担保物权 |
(1)担保物权概述 | 能力等级2 |
(2)抵押权 | 能力等级3 |
(3)质权 | 能力等级3 |
(4)留置权 | 能力等级3 |
(三)合同法律制度 |
1.合同的基本理论 |
(1)合同与合同法 | 能力等级1 |
(2)合同的分类 | 能力等级2 |
(3)合同的相对性 | 能力等级3 |
2.合同的订立 |
(1)合同订立程序——要约与承诺 | 能力等级3 |
(2)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 | 能力等级2 |
(3)格式条款 | 能力等级2 |
(4)免责条款 | 能力等级2 |
(5)缔约过失责任 | 能力等级2 |
3.合同的效力 |
(1)合同的生效 | 能力等级3 |
(2)效力待定的合同 | 能力等级3 |
4.合同的履行 |
(1)合同的履行规则 | 能力等级2 |
(2)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 能力等级3 |
(3)代位权 | 能力等级3 |
(4)撤销权 | 能力等级3 |
5.合同的担保 |
(1)合同担保的基本理论 | 能力等级2 |
(2)保证 | 能力等级3 |
(3)定金 | 能力等级2 |
6.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
(1)合同的变更 | 能力等级2 |
(2)债权转让 | 能力等级3 |
(3)债务承担 | 能力等级2 |
(4)债权债务的概括移转 | 能力等级2 |
7.合同的终止 |
(1)合同终止的基本理论 | 能力等级1 |
(2)清偿 | 能力等级1 |
(3)解除 | 能力等级3 |
(4)抵销 | 能力等级2 |
(5)提存 | 能力等级3 |
(6)免除与混同 | 能力等级2 |
8.违约责任 |
(1)违约责任的基本理论 | 能力等级2 |
(2)违约形态 | 能力等级2 |
(3)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 能力等级3 |
(4)免责事由 | 能力等级2 |
9.几类主要的有名合同 |
(1)买卖合同 | 能力等级3 |
(2)赠与合同 | 能力等级3 |
(3)借款合同 | 能力等级3 |
(4)租赁合同 | 能力等级3 |
(5)融资租赁合同 | 能力等级3 |
(6)承揽合同 | 能力等级3 |
(7)建设工程合同 | 能力等级3 |
(8)委托合同 | 能力等级3 |
(9)运输合同 | 能力等级3 |
(10)行纪合同 | 能力等级3 |
(11)技术合同 | 能力等级3 |
在第二编民法相关制度中,由于经济法引用的参考法规是截至到2016年12月31日,因此民事法律行为制度和诉讼时效制度按照目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来复习。合同总则部分没有改动,在合同分则部分,新增了两种有名合同,即运输合同和行纪合同。
三、商法相关制度 |
(一)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
1.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概述 |
(1)合伙企业的概念和分类 | 能力等级1 |
(2)合伙企业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 能力等级1 |
2.普通合伙企业 |
(1)普通合伙企业的概念 | 能力等级1 |
(2)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 | 能力等级2 |
(3)合伙企业财产 | 能力等级3 |
(4)合伙事务执行 | 能力等级3 |
(5)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 | 能力等级3 |
(6)入伙和退伙 | 能力等级3 |
(7)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 能力等级3 |
3.有限合伙企业 |
(1)有限合伙企业的概念和法律适用 | 能力等级1 |
(2)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特殊规定 | 能力等级3 |
(3)有限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特殊规定 | 能力等级3 |
(4)有限合伙企业财产出质与转让的特殊规定 | 能力等级3 |
(5)有限合伙人债务清偿的特殊规定 | 能力等级3 |
(6)有限合伙企业入伙和退伙的特殊规定 | 能力等级3 |
(7)合伙人性质转变的特殊规定 | 能力等级3 |
4.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
(1)合伙企业的解散 | 能力等级2 |
(2)合伙企业的清算 | 能力等级2 |
(二)公司法律制度 |
1.公司法基本概念与制度 |
(1)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 能力等级2 |
(2)公司法人资格与股东有限责任 | 能力等级3 |
(3)公司设立制度 | 能力等级3 |
(4)股东出资制度 | 能力等级3 |
(5)股东资格与股东权利和义务 | 能力等级3 |
(6)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制度 | 能力等级3 |
(7)股东大会、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制度 | 能力等级3 |
2.股份有限公司 |
(1)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 能力等级2 |
(2)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 能力等级3 |
(3)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 能力等级3 |
(4)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 能力等级3 |
3.有限责任公司 |
(1)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 能力等级2 |
(2)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 能力等级2 |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 能力等级2 |
(4)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 能力等级2 |
(5)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移转 | 能力等级3 |
(6)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态变更 | 能力等级3 |
4.公司的财务会计 |
(1)公司财务会计概述 | 能力等级2 |
(2)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 能力等级3 |
(3)利润分配 | 能力等级3 |
5.公司重大变更 |
(1)公司合并 | 能力等级2 |
(2)公司分立 | 能力等级2 |
(3)公司增资 | 能力等级2 |
(4)公司减资 | 能力等级2 |
6.公司解散和清算 |
(1)公司解散 | 能力等级1 |
(2)公司清算 | 能力等级2 |
(三)证券法律制度 |
1.证券法律制度概述 |
(1)证券法律制度的基本原理 | 能力等级2 |
(2)证券市场监管体制 | 能力等级2 |
(3)强制信息披露制度 | 能力等级3 |
2.股票的发行 |
(1)股票发行的类型 | 能力等级2 |
(2)非上市公众公司 | 能力等级2 |
(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 能力等级3 |
(4)上市公司增发股票 | 能力等级3 |
(5)股票公开发行的方式 | 能力等级3 |
(6)优先股发行与交易试点 | 能力等级2 |
3.公司债券的发行与交易 |
(1)公司债券的一般理论 | 能力等级2 |
(2)公司债券的发行 | 能力等级3 |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 | 能力等级3 |
(4)公司债券的交易 | 能力等级3 |
4.股票的上市与交易 |
(1)股票市场的结构 | 能力等级1 |
(2)股票上市与退市 | 能力等级2 |
(3)股票交易与结算 | 能力等级2 |
5.上市公司收购和重组 |
(1)上市公司收购概述 | 能力等级2 |
(2)持股权益披露 | 能力等级3 |
(3)要约收购程序 | 能力等级3 |
(4)强制要约制度 | 能力等级3 |
(5)收购中的信息披露 | 能力等级3 |
(6)特殊类型收购 | 能力等级3 |
(7)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 能力等级3 |
6.证券欺诈的法律责任 |
(1)虚假陈述行为 | 能力等级3 |
(2)内幕交易行为 | 能力等级3 |
(3)操纵市场行为 | 能力等级3 |
(四)企业破产法律制度 |
1.破产法律制度概述 |
(1)破产与破产法的概念与特征 | 能力等级2 |
(2)破产法的立法宗旨与调整作用 | 能力等级1 |
(3)破产法的适用范围 | 能力等级2 |
2.破产申请与受理 |
(1)破产原因 | 能力等级2 |
(2)破产申请的提出 | 能力等级2 |
(3)破产申请的受理 | 能力等级3 |
3.管理人制度 |
(1)管理人制度的一般理论 | 能力等级1 |
(2)管理人的资格与指定 | 能力等级3 |
(3)管理人的报酬 | 能力等级2 |
(4)管理人的职责与责任 | 能力等级2 |
4.债务人财产 |
(1)债务人财产的一般规定 | 能力等级2 |
(2)破产撤销权与无效行为 | 能力等级3 |
(3)取回权 | 能力等级2 |
(4)抵销权 | 能力等级3 |
(5)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 | 能力等级3 |
5.破产债权 |
(1)破产债权申报的一般规则 | 能力等级2 |
(2)破产债权申报的特别规定 | 能力等级3 |
(3)破产债权的确认 | 能力等级2 |
6.债权人会议 |
(1)债权人会议的组成 | 能力等级2 |
(2)债权人会议的召集与职权 | 能力等级2 |
(3)债权人委员会 | 能力等级2 |
7.重整程序 |
(1)重整制度的一般理论 | 能力等级1 |
(2)重整申请和重整期间 | 能力等级2 |
(3)重整计划的制订与批准 | 能力等级3 |
(4)重整计划的执行、监督与终止 | 能力等级2 |
8.和解制度 |
(1)和解的特征与一般程序 | 能力等级2 |
(2)和解协议的效力 | 能力等级3 |
9.破产清算程序 |
(1)破产宣告 | 能力等级1 |
(2)别除权 | 能力等级3 |
(3)破产财产的变价和分配 | 能力等级3 |
(4)破产程序的终结 | 能力等级1 |
(五)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
1.支付结算概述 |
(1)支付结算的概念与方式 | 能力等级1 |
(2)支付结算的特征 | 能力等级1 |
(3)支付结算的原则 | 能力等级2 |
(4)银行结算账户 | 能力等级2 |
(5)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法规 | 能力等级1 |
2.票据法律制度 |
(1)票据与票据法概述 | 能力等级1 |
(2)票据关系 | 能力等级3 |
(3)票据权利的取得 | 能力等级3 |
(4)票据的伪造和变造 | 能力等级3 |
(5)票据权利的消灭 | 能力等级3 |
(6)票据抗辩 | 能力等级3 |
(7)票据丧失及补救 | 能力等级3 |
(8)汇票的具体制度 | 能力等级3 |
(9)本票的具体制度 | 能力等级2 |
(10)支票的具体制度 | 能力等级3 |
3.非票据结算方式 |
(1)汇兑 | 能力等级2 |
(2)托收承付 | 能力等级2 |
(3)委托收款 | 能力等级2 |
(4)国内信用证 | 能力等级2 |
(5)银行卡 | 能力等级2 |
(6)预付卡 | 能力等级2 |
(7)电子支付 | 能力等级2 |
在第三编商法相关制度中,今年考试大纲在本编内容中没有改动,具体教材是否会有所调整还需要等教材出来才能下定论。
四、经济法相关制度 |
(一)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 |
1.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概述 |
(1)企业国有资产的概念和监督管理体制 | 能力等级1 |
(2)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 能力等级2 |
(3)国家出资企业 | 能力等级3 |
(4)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选择和考核 | 能力等级3 |
(5)关系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 | 能力等级3 |
(6)企业国有资产损失责任 | 能力等级3 |
2.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制度 |
(1)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概念 | 能力等级1 |
(2)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范围 | 能力等级1 |
(3)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内容和程序 | 能力等级1 |
(4)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管理 | 能力等级2 |
3.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制度 |
(1)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的概念 | 能力等级1 |
(2)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的范围 | 能力等级2 |
(3)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的组织管理 | 能力等级2 |
(4)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 | 能力等级2 |
(5)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程序 | 能力等级2 |
4.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管理制度 |
(1)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概述 | 能力等级2 |
(2)企业产权转让 | 能力等级2 |
(3)企业增资 | 能力等级2 |
(4)企业资产转让 | 能力等级2 |
(5)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 | 能力等级1 |
(6)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 | 能力等级2 |
5.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
(1)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概念 | 能力等级1 |
(2)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 | 能力等级2 |
(3)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 | 能力等级2 |
6.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 |
(1)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的概念和管理体制 | 能力等级1 |
(2)境外出资管理 | 能力等级2 |
(3)境外投资管理 | 能力等级2 |
(4)境外产权管理 | 能力等级2 |
(5)境外企业管理 | 能力等级2 |
(6)境外企业重大事项管理 | 能力等级2 |
(二)反垄断法律制度 |
1.反垄断法律制度概述 |
(1)反垄断法的立法宗旨 | 能力等级1 |
(2)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 | 能力等级2 |
(3)相关市场界定 | 能力等级2 |
(4)反垄断法的实施机制 | 能力等级2 |
2.垄断协议规制制度 |
(1)垄断协议的概念、特征与分类 | 能力等级2 |
(2)横向垄断协议规制制度 | 能力等级3 |
(3)纵向垄断协议规制制度 | 能力等级3 |
(4)垄断协议的豁免 | 能力等级3 |
(5)“其他协同行为”的认定 | 能力等级3 |
(6)对行业协会组织达成和实施垄断协议的规制 | 能力等级2 |
(7)法律责任 | 能力等级1 |
(8)宽恕制度 | 能力等级3 |
3.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制制度 |
(1)市场支配地位的概念 | 能力等级2 |
(2)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概念与分类 | 能力等级2 |
(3)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 | 能力等级3 |
(4)《反垄断法》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 能力等级3 |
(5)法律责任 | 能力等级1 |
4.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制度 |
(1)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制度概述 | 能力等级2 |
(2)经营者集中的申报 | 能力等级2 |
(3)经营者集中审查程序 | 能力等级2 |
(4)经营者集中审查的实体标准 | 能力等级2 |
(5)经营者集中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制度 | 能力等级3 |
(6)经营者集中未依法申报的调查处理 | 能力等级2 |
5.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规制制度 |
(1)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概述 | 能力等级1 |
(2)《反垄断法》禁止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 能力等级2 |
(3)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 能力等级2 |
(4)法律责任 | 能力等级2 |
(三)涉外经济法律制度 |
1.涉外投资法律制度 |
(1)外商直接投资法律制度 | 能力等级2 |
(2)对外直接投资法律制度 | 能力等级2 |
2.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
(1)对外贸易法律制度概述 | 能力等级1 |
(2)《对外贸易法》的适用范围和原则 | 能力等级2 |
(3)对外贸易经营者 | 能力等级2 |
(4)货物进出口与技术进出口 | 能力等级3 |
(5)国际服务贸易 | 能力等级2 |
(6)对外贸易救济 | 能力等级2 |
3.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
(1)外汇及外汇管理的概念 | 能力等级2 |
(2)《外汇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 能力等级2 |
(3)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制度 | 能力等级2 |
(4)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制度 | 能力等级2 |
(5)人民币汇率制度 | 能力等级1 |
(6)外汇市场 | 能力等级1 |
(7)人民币加入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及其影响 | 能力等级1 |
在第四编经济法相关制度中,大纲在本部分有所调整,原来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制度改为了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管理制度,下设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概述、企业产权转让、企业增资、企业资产转让、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考试内容,能力等级均没有达到3级。在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中,删除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内容。在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规制制度中,新增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能力等级要求为2级,因为是新增内容,我们进行了红色标注。在对外贸易法律制度中,新增了《对外贸易法》的适用范围和原则,能力等级要求为2级,由于是新增内容,我们进行了红色标注。在外汇管理法律制度中,新增了人民币加入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及其影响内容,能力等级为1级,因为是新增内容,我们进行了红色标注。
综上所述,注会经济法今年大纲变动不大,但预计教材内容肯定会有所变动,具体怎么变动需要等到注会经济法教材出来才能确定,希望广大高顿学员认真备考,今年顺利通过注会经济法考试!
▎申明:文章来源于高顿,由高顿研究院CPA研究中心[*{7}*]整理, 作者周彤。转载请注明作者及出处。更多内容请关注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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