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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证明是什么
纳税人证明,是指可以作为证明纳税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凭据,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就是纳税人证明。
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纳税申报方式有自行申报、邮寄申报、电子方式、代理申报(属于税务师事务所开展的非涉税鉴证业务)。
纳税申报的具体要求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论当期是否发生纳税义务,除经税务机关批准外,均应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
2.实行定期定额方式(双定)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双简)等申报纳税方式。
3.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4.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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