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责令限期改正。
  2.罚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根据上述所列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在责令限期改正的同时,可以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3.给予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和开除等)。
  4.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5.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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