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城区财政局连续三年落实提高社区干部报酬标准工作
为全面提升社区服务城市、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功能,进一步增强社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城区财政局按照省、市关于提高社区干部报酬标准的文件要求,结合区情,在区财政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城区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确保提高社区干部报酬标准工作的全面落实。
自2012年1月1日起,城区已连续三年为社区干部提高岗位报酬每人每月300元。其中,2012、2013和2014年提高部分由市、区两级财政各负担50%。截至2014年,社区干部提高岗位报酬区级配套资金累计达到168万元。社区干部每人每月岗位报酬已由2010年的主任1000元、副主任950元、一般干部900元提高到2014年的主任1900元、副主任1850元、一般干部1800元。
为推进社区“三有一化”建设,城区财政局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社区干部岗位报酬的保障机制。
一是建立长效投入机制,坚持结合实际、稳步提高的原则,将社区干部岗位报酬纳入财政预算。
二是落实报酬待遇。街道办事处对社区干部岗位报酬实行统一发放,直接打入个人账户。
三是完善激励机制。在全面落实社区干部基本报酬的基础上,根据考核结果合理发放绩效报酬,实现“基本报酬+绩效报酬”的构成模式,实行以绩定酬。
提高社区干部报酬这一工作的落实,在保障社区干部基础待遇之外,进一步提升了社区干部的工作热情和主动性,增强了社区组织建设能力。这对于吸引优秀人才、调动社区干部的积极性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为推进“幸福社区”建设,加快城市建设与管理的现代化进程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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