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4年省工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技术改造补助资金拟安排项目的公示
为进一步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工业转型升级步伐,按照浙财企〔2011〕224号《浙江省工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精神和绍兴市经信委、绍兴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14年浙江省工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技术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绍市经信投资〔2014〕19号)文件要求,并根据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4年工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技术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企〔2014〕91号)规定的以项目直接投资额为基数,统一比例予以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得高于500万元,发达地区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的分配原则,绍兴市经信委、绍兴市财政局对市本级企业(不含柯桥区和上虞区)申报的2014年浙江省工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技术改造补助资金项目进行了审核。现将拟安排项目公示如下:
一、2014年浙江省工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技术改造补助资金拟安排项目共计3项(详见附件)。
二、公示期限为2014年7月24日至7月27日(为期4天)。为便于社会监督,在项目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对拟安排项目提出的异议和举报。
三、对拟安排项目持有异议或进行举报的,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传真、快递或电邮至绍兴市经信委或绍兴市财政局(为便于沟通,请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并提供证明材料。
四、联系方式
绍兴市经信委:胜利西路657号附楼301室,电话: 85156960,传真:85331993,邮箱地址:sxsjw@zjjxw.gov.cn;
绍兴市财政局:人民西路333号712室,电话:85209657,传真:85209657。邮箱地址:qyyc1@163.com
附件:
![]() | 2014年浙江省工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技术改造补助资金拟安排项目 |
绍兴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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