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南区“四举齐下”推进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

  自从湖北省推广郧县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经验现场会召开后,孝南区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对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进行了大胆探索与实践,取得了较好实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管理机制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11号文)下发后,该区及时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长任*9副组长、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区监察局、农办、财政局等24个区直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农办,区政府有关副区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农办、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推进和责任落实等。
  二是健全运行机制。明确要求统筹使用专项资金项目一律实行“五制”管理,即项目申报会商制、项目建设公示制、项目资金报账制、项目竣工审计制、项目绩效考核制。所有纳入年度统筹的项目一律由区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会商后,由各对口部门按要求上报,严禁我行我素;对已确定实施的项目原则上必须实行项目招投标制,严禁乱开“口子”。
  三是积极稳妥推进。按照统筹使用的原则和孝南区实际情况,将除中央、省、市和区本级保基本运转、民生保障、应急救灾、惠农补贴等“四保”资金以外的农村社会事务类资金、提高农业生产能力类资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类资金、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类资金等四类资金纳入统筹使用资金范围。2014年,全区将统筹财政专项资金3.05亿元,分别用于支持107国道沿线乡镇新农村建设和白龙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支持优质稻、苗木和粮食物流重点农业产业建设。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区级财政、审计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作用,对各项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检查。区委区政府将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工作纳入区直相关部门年度综合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严格奖惩兑现。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资金统筹工作进行督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确保统筹使用专项资金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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