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已安排下达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2年渔业和预拨2013年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城市出租车、农村道路客运和岛际水路客运等行业成品价格改革财政补贴的通知》文件精神(赣财建指[2014]35号),市财政局近日将2012年渔业补贴资金和2013年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城市出租车、农村道路客运和岛际水路客运等行业预拨资金已与于7月下旬下达给相关单位。
  相关单位将按照《江西省财政厅 省发改委 省监察厅 省交通厅 省农业厅 省审计厅 省林业厅 省公安厅 省建设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发改委 监察部 交通部 农业部 审计署 林业局<关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进一步完善种粮农民 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机制的通知>的通知》赣财建[2009]34号文件的要求,妥善做好补贴资金对付工作,尽快将补贴资金拨付到补贴对象,并切实加强资金监管,防止挤占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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