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资助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

  资助贫困家庭是财政为民生建设投入的一部分。为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考生的资助工作,2014年,我市下达中心城区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205.5万元,将资助贫困考生411人,资助标准为每生一次性5000元。
  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包括社会考生),可向所在学校提出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申请,社会考生向户籍所在地的市、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按有关规定,市级政府资助金通过银行卡发放,县(市、区)政府资助金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应在每年10月30日前完毕,一律不得以实物、现金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确保当年考取大学的贫困家庭学生受到资助,圆贫困考生一个大学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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