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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苏省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发展奖励办法(试行)》(苏评协〔2013〕64号),结合“2013年度综合评价排名前50位的资产评估机构名单”以及2013年行业业务收入上报情况,近日,省评协完成了2013年度行业发展奖励资金兑现工作。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规划》精神,推动和促进“十二五”时期我省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积极引导、鼓励我省的资产评估机构做强做大做优,2013年省评协制定了《江苏省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发展奖励办法(试行)》,明确可以享受奖励政策的九种情况。其中,根据综合评价结果,省评协对在2013年全省综合评价排名前五十位的机构,且当年业务收入较上年增长20%或当年业务收入增加200万元以上的机构,将其缴纳会费省评协留成较上年增长部分全额返还,专项用于支持机构做优做强做大和加强人才培养。
  为进一步加强政策的引导性和针对性,2014年,省评协将在试点运行的基础上,在行业内广泛征求意见,对该奖励试行办法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扩大奖励范围,加大奖励力度,从而在引导机构做优做强做大、引进高端人才等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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