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以及财政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对财政工作的知情权,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税式支出测算工作的通知》(粤财法〔2014〕43号)要求,云浮市财政局联合市国税、市地税部门开展了2013年度税式支出测算工作。经过近三个月的努力,顺利完成了各项税式支出数据测算工作,相关数据已于近日上报省财政厅。据初步测算统计,我市2013年度税式支出总金额为276369.93万元。
  税式支出是指因实施税收优惠政策而放弃的财政收入,是一种用于实现特定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隐性财政支出,属于财政转移性支出的范畴。据我市2013年度税式支出测算结果显示,税式支出以税收优惠的形式达到了税收激励效果,明显降低了企业产品成本,提高了企业市场竞争力,增加了企业利润,从而极大地促进了我市的经济发展,也为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提供了数据参考。
  为确保本次税式支出测算数据准确有效,市财政局高度重视,重点做好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沟通协调。积极部署开展专项工作,加强和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的沟通协调,明确任务分工,落实专人负责,努力提高数据采集的质量和拓展财政数据采集的深度。二是深入学习研究。组织了市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税式支出测算方面的专业知识,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对照《中国税式支出测算方法指引》逐项研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三是严把审核关。主动对基层单位的数据采集及表格填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同时对上报的数据进行了严格的审核把关及汇总,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测算工作。
  据悉,本次税式支出测算工作共承担了228项内容,涉及15个税种,我市完成了其中的99项内容,涉及全部15个主要税种。经初步测算统计,我市2013年度税式支出总金额为276369.93万元,其中地税264076.28万元,国税12293.65万元。主要体现在对企业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等8项活动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企业直接投资于其它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对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减免耕地占用税、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房属于家庭*10住房减征契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上。
  高顿网校小编寄语:我们应该相信:提供一架足够长的梯子,我们都可以到达宇宙。这可以是一种生存的信念,或者作为我们一生奋斗的动力,都好。至少我们相信了,我们去做了,在路上了,最后肯定可以收获我们想要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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