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花垣县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应急救灾等救助体系,织牢社会“救助网”,架起了干群“连心桥”。
  一是城乡低保应保尽保。今年,城乡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标准由原来的230.7元、99.1元,提高至252.31元和118.72元,分别完成省为民办实事任务的107.37%和107.92%。 累计发放城乡低保救助金2453.48万元,惠及城乡低保对象34901人, 实现了应保尽保。
  二是孤老病弱应助尽助。 今年来,该县办理城乡医疗救助38698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417.29万元 。 发放五保供养资金256.36万元,惠及五保对象1468人。发放孤儿生活救助资金108.6万元,帮助孤儿271人。发放90岁以上老人保健金37.26万元,惠及90岁以上老人568人。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98人次,其中救助未成年人12人次,残疾人169人次,病人34人次,流浪人员返乡435人次,发放救助金21.58万元。
  三是优抚安置强化优化。1至5月共发放各类优抚资金170.05万元,优抚对象1456人,1季度共为736名60岁退役士兵发放生活补助20.15万元。 累计拨发23.1万元帮助伤残退伍军人住院治疗,并发放生活救助资金13.1万元。妥善安置符合政策的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6名,帮助20名退役士兵就近就业 。
  四是洪涝灾害救灾救济。灾情发生后,该县6600余干群积极投入抗洪抢险,安全转移受灾民众2300人,灾区群众吃、住等方面均得到妥善安排。 截至目前,累计发放救灾救济资金385万元,棉被1200多床,棉衣630件,实施救助2400多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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