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郧西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围绕“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工作目标,大力开展“阳光采购”并取得良好成效。截止目前,已完成政府采购总额14768.86万元,比同期14144万元增长4.42%,节约资金1664.91万元,节约率10.13%。其中,工程类10800.96万元,货物类3919.9万元,服务类48万元。主要做法为:
  一是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建设。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财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省厅文件要求,制定了郧西县2014-2015年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奠定了制度基础。
  二是加强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采购管理。在完成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保养及轮胎、机油定点工作采购招标工作的基础上,通过不定期检查的方式,不断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维修、保养工作的动态管理,严格规范定点维修、保养工作行为,有效保障了机关事业单位车辆安全运行,减少了单位资金开支,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成效,促进了各单位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
  三是严把会议费审核关口。实行会议经费审核工作,每次大型会议结束后,认真审核酒店送来的食宿清单和会议举办单位送来的各类发票清单,并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出具审核意见,然后按核定的实际开支由国库将会议费直接拨付给酒店和供应商。通过会议费直拨,节省了财政开支,简化了资金拨付环节,实现了会议费节减和专款专用,杜绝了利用会议公款大吃大喝、滥发纪念品等不良现象。
  四是强化招标代理监督。严格加强对代理机构的资质审核,积极规范代理机构的招标投标行为,促进了全县招投标活动的规范化管理。同时,财政部门大力精简政府采购办事流程,努力提高采购工作效率,对各单位上报的政府采购计划的审批下达工作均在承诺办结时间内完成,服务质量得到进一步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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