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财政局“五个强化”落实主体责任:
  在强化组织领导中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强化领导责任。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按照“党组主动担责,主要领导带头尽责,党组成员有效分责,各单位负责人各司其责”的原则,建立责任分解和落实机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有职责的责任体系。二是强化责任考核。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制定了详细的量化考核方案和评分细则,进行百分考核,有效增强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三是强化纪监职责。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由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局党组在研究人员调整、评先评优、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时,均提前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有效强化了局纪检监察部门职责。
  在强化队伍建设中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坚持班子带头表率。对“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决定,不搞“一言堂”、“家长制”和“暗箱操作”,全力打造团结务实、廉洁高效的班子集体。二是坚持廉政警钟常敲。开设廉政课堂,进行廉政建设专题讲座。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干部到监狱参观学习,现场倾听服刑人员忏悔。开辟“廉政文化走廊”,处处警示、时时提醒。开展学习先进典型活动,推出了全省廉政勤政先进典型——王四平,筑牢了财政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三是坚持用人导向激励。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用人机制,切实将优秀干部选任到重要部门和重要岗位,充分调动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形成了风清气正、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
  在强化风险防控中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全面梳理财政业务及管理中的各类风险,共查找风险职权点126个,廉政风险点227个。二是加强制度建设防风险。完善制度办法和工作流程,先后制订完善了机关综合管理制度、财政所经费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制作了44个业务流程图,明确了防险责任。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控风险。成立由监察股为主,财政监督局、农村财政管理局为辅的内部监督检查专班,对业务股室和财政所开展日常内部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内部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保证内部监督常态化和全覆盖。
  在强化源头治腐中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强化资金管理。实行财政资金会审制度,坚持每月支出集中会审,严格实施项目支出审批拨付,确保财政资金运行安全。强化财政账户管理,撤销各类不合规财政专户13个。二是深化财政改革。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逐步延伸到乡镇预算单位,将社保基金全面纳入国库支付管理。积极推进非税收入税式征管,规范收缴行为。加强政府采购部门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无预算不采购”,积极开展政府采购社会服务试点,不断规范政府采购流程管理。三是规范国资监管。全面清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实行信息化动态监管,重点规范公务用车回收处置,实行公开竞价出售,杜绝了公车处置过程中的暗箱操作和以权谋私行为。
  在强化“八项规定”中落实主体责任。一是着力抓好机关作风整顿。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开展“四风”整治,强化机关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并对违纪个人和单位在全系统进行通报,由单位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诫勉谈话,切实促进工作作风转变。二是着力抓好财经纪律督查。由财政局牵头成立财经纪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财经纪律专项督查。至目前,查实查处违规违纪单位9个,违规违纪资金60余万元。三是着力抓好条例贯彻落实。结合实际,广泛征求意见,及时制定出台《应城市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应城市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和《应城市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积极推进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网上公开工作,倒逼各部门单位强化部门预算和专项资金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上半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同比下降40%,公车运行费用同比下降35%,公车购置和国公出国(境)均为零费用,“三公”经费支出总体大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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