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宿迁市财政局发挥自身优势,完善创新体系,健全创新机制,构建创新路径,夯实创新基础,优化创新环境,着力推进我市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创建。
  一是加大科技投入,确保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市级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中无偿使用部分主要用于产业创新和企业创新投入。每年安排“零门槛”创新券不低于5000万元。
  二是设立科技金融风险补偿池,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科技创新。通过整合设立市级科技金融风险补偿资金池,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科技创新,促进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和产业发展资金之间有机衔接。2015年市级资金池将达到1000万元,以后逐年增长。
  三是加大税费优惠力度,鼓励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在支持企业按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50%加计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同时,按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额的25%予以创新券奖励,单个企业奖励额不超过100万元。
  四是扶持新兴产业发展,支持高新区创新核心区建设。市财政每年在新兴产业领域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布局实施一批产业链重大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财政部门每年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的创新核心区发展专项资金,用于高新区核心区的研发机构引进、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及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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