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余市资源枯竭型城市专项资金管理,按照《新余市资源枯竭型城市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规范项目申报和资金使用,做好我市资源枯竭城市国家评估验收迎接工作,新余市财政局联合市发改委于2014年10月16日-22日,对2011年、2012年申报的全市资源枯竭型城市66项目、资金合计11322万元逐一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显示,2011、2012年我市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总体项目申报和资金使用规范,对项目申报和资金使用中发现的问题与项目单位进行了认真沟通,提出了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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