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宿迁市沭阳县获2014年第二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1901.25万元,其中高标准农田项目3个,治理面积1.5万亩。该项目总投资共2145万元,财政资金中央配套975万元,地方省级配套926.25万元,县级配套48.75万元,自筹一事一议资金195万元。该项工作的治理开展将带动该县新增种植业总产值355.19万元,农民收入增加总额389.54万元,受益农业人口1.34万人。
  文章来源:宿迁财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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