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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校
201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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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启动依法行政综合绩效考核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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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蔺红
日期:2013-01-30
.h1 {FONT-WEIGHT: bol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FONT-SIZE: 22pt; MARGIN: 17pt 0cm 16.5pt; LINE-HEIGHT: 240%; TEXT-ALIGN: justify}.h2 {FONT-WEIGHT: bol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FONT-SIZE: 16pt; MARGIN: 13pt 0cm; LINE-HEIGHT: 173%; TEXT-ALIGN: justify}.h3 {FONT-WEIGHT: bol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FONT-SIZE: 16pt; MARGIN: 13pt 0cm; LINE-HEIGHT: 173%; TEXT-ALIGN: justify}DIV.union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18px}DIV.union TD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18px}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在海南省海口市召开工作会,确定在10家省级税务机关开展依法行政综合绩效考核试点工作。
这10家省级税务机关为北京市国税局、江苏省国税局、海南省国税局、贵州省国税局、陕西省国税局、北京市地税局、辽宁省地税局、江苏省地税局、湖北省地税局和甘肃省地税局。在试点的基础上,依法行政综合绩效考核将向全国推开。
国家税务总局总会计师汪康出席工作会并讲话。汪康指出,依法行政是税收工作的生命线。开展依法行政综合绩效考核,既是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的重大举措,又是税务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内在需求,既是对税务机关的外在约束,又是内在的自我控制手段,对于依法履行税收职能作用,构建和谐征纳关系,促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汪康强调,依法行政综合绩效考核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涉及面广,综合性较强,情况较复杂,必须统筹谋划,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在制度设计上以层级考核、下考一级为原则,以试点先行、逐步推广为路径。总局构建考核机制的基本思路是:通过建立和实施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将国务院对于依法行政的原则性、框架性规定具体化,将“法治”内容分解并提出具体标准,量化和评价依法行政水平,解决依法行政缺少硬约束,评价工作缺少硬指标,推进依法行政缺少内生动力的问题;通过综合运用多种方法考核,检查发现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改进工作,进一步增强税收机关的执行力;通过考核将税收法治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具体要求分解到税务系统各个部门,明确税收法治建设的路径,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指引方向。先行试点的主要目的在于验证指标体系是否科学、考核办法是否具有可操作性、考核结果是否有实用性和公信力,从而为考核的全面实施创造条件、积累经验。
汪康要求各试点单位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综合协调各方面积极因素,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将依法行政综合绩效考核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一要落实责任。要将试点工作作为本单位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要亲自抓,形成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有关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要精心组织。要对照考核试点指标体系,深入研究考核内容,明确目标和任务,认真梳理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抓紧制定落实工作要求的具体方案,分解责任,确保各环节有序衔接,严格执行考核各项制度规定,认真遵守各项工作程序,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考核工作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三要完善办法。要通过考核试点工作,不断完善全国依法行政综合绩效考核工作机制。要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深入探索推进考核的有效途径和方法,重点关注综合绩效考核与税务系统内部和外部其他考核的衔接和整合,以及如何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考核质量和效率的问题,在持续实践中将考核工作推向深入。
会上,10家试点单位分管依法行政综合绩效考核工作的局领导和政策法规处负责人分别介绍了各自单位参与考核的工作思路和具体准备情况。
2011年底,国家税务总局召开全国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会议决定建立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全面推行依法行政综合绩效考核和示范单位创建。根据这次会议提出的工作要求,总局去年6月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意见,11月发布了考核试点方案和指标体系。
国家税务总局启动依法行政综合绩效考核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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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蔺红
日期:2013-01-30
.h1 {FONT-WEIGHT: bol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FONT-SIZE: 22pt; MARGIN: 17pt 0cm 16.5pt; LINE-HEIGHT: 240%; TEXT-ALIGN: justify}.h2 {FONT-WEIGHT: bol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FONT-SIZE: 16pt; MARGIN: 13pt 0cm; LINE-HEIGHT: 173%; TEXT-ALIGN: justify}.h3 {FONT-WEIGHT: bol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FONT-SIZE: 16pt; MARGIN: 13pt 0cm; LINE-HEIGHT: 173%; TEXT-ALIGN: justify}DIV.union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18px}DIV.union TD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18px}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在海南省海口市召开工作会,确定在10家省级税务机关开展依法行政综合绩效考核试点工作。
这10家省级税务机关为北京市国税局、江苏省国税局、海南省国税局、贵州省国税局、陕西省国税局、北京市地税局、辽宁省地税局、江苏省地税局、湖北省地税局和甘肃省地税局。在试点的基础上,依法行政综合绩效考核将向全国推开。
国家税务总局总会计师汪康出席工作会并讲话。汪康指出,依法行政是税收工作的生命线。开展依法行政综合绩效考核,既是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的重大举措,又是税务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内在需求,既是对税务机关的外在约束,又是内在的自我控制手段,对于依法履行税收职能作用,构建和谐征纳关系,促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汪康强调,依法行政综合绩效考核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涉及面广,综合性较强,情况较复杂,必须统筹谋划,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在制度设计上以层级考核、下考一级为原则,以试点先行、逐步推广为路径。总局构建考核机制的基本思路是:通过建立和实施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将国务院对于依法行政的原则性、框架性规定具体化,将“法治”内容分解并提出具体标准,量化和评价依法行政水平,解决依法行政缺少硬约束,评价工作缺少硬指标,推进依法行政缺少内生动力的问题;通过综合运用多种方法考核,检查发现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改进工作,进一步增强税收机关的执行力;通过考核将税收法治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具体要求分解到税务系统各个部门,明确税收法治建设的路径,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指引方向。先行试点的主要目的在于验证指标体系是否科学、考核办法是否具有可操作性、考核结果是否有实用性和公信力,从而为考核的全面实施创造条件、积累经验。
汪康要求各试点单位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综合协调各方面积极因素,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将依法行政综合绩效考核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一要落实责任。要将试点工作作为本单位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要亲自抓,形成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有关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要精心组织。要对照考核试点指标体系,深入研究考核内容,明确目标和任务,认真梳理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抓紧制定落实工作要求的具体方案,分解责任,确保各环节有序衔接,严格执行考核各项制度规定,认真遵守各项工作程序,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考核工作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三要完善办法。要通过考核试点工作,不断完善全国依法行政综合绩效考核工作机制。要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深入探索推进考核的有效途径和方法,重点关注综合绩效考核与税务系统内部和外部其他考核的衔接和整合,以及如何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考核质量和效率的问题,在持续实践中将考核工作推向深入。
会上,10家试点单位分管依法行政综合绩效考核工作的局领导和政策法规处负责人分别介绍了各自单位参与考核的工作思路和具体准备情况。
2011年底,国家税务总局召开全国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会议决定建立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全面推行依法行政综合绩效考核和示范单位创建。根据这次会议提出的工作要求,总局去年6月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意见,11月发布了考核试点方案和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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