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2000年联邦预算中的税收改革来源:商务部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在加拿大2000年联邦预算咨文中,对税收方面作了一些调整。公司所得税税率将在今后5年中从28%递减至21%,其第1次变动从2001年1月1日起由28%降至27%。资本利得税的应纳税利得计税比例由现行的四分之三放宽到三分之二。合格的雇员购股权纳税时间推迟到出售股票时,而历史上纳税时间为行使购股权时。  从2000年后开始的纳税年度起,加拿大将严格资本弱化的规定,法定的债务对权益资本比率从3∶1降到2∶1,由关联非居民担保的第三者债务也应计入这个比率内。在确定资本弱化时,债务,实收资本与缴纳盈余均以月平均余额为计算根据。  现行的非居民所有投资公司(NRO),除特准的NRO以外,到2003年前的最后纳税年度止,一律失去其NRO身份;在未失去身份这段期间,不得发行新股票或为新投资增加债务,但在提出这个预算前已有书面安排的例外。
展开全文